城鄉規劃法宣傳標語

篇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宣傳標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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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熱烈祝賀《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頒布實施

2、依法實施城鄉統籌,推行陽光規劃,共享和諧社會

3、協調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城鄉經濟社 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4、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應當遵循城鄉統籌、合理布局 節約土地、集約發展和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

5、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城鄉規劃,服從規劃管理

6、堅持科學規劃,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構建和諧社會

7、全民參與規劃,了解規劃,共同維護城鄉規劃

8、加強規劃管理,促進城鄉經濟快速、協調和健康發展

9、維護城鄉規劃的嚴肅性,自覺遵守城鄉規劃

10、城鄉規劃是建設和管理的重要依據和基本手段

11、嚴肅查處違反城鄉規劃的`建設行為

12、城鄉規劃區內的土地利用和各項建設,都必須符合城 鄉規劃,服從規劃管理

13、城鄉要發展,規劃需先行

14、樹立“規劃是生產力”意識,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 發展

15、只有科學的城鄉規劃,才有良好的發展前景

16、規劃連著你我他,順利實施靠大家

17、手拉手科學編制城鄉規劃,心連心共享城鄉和諧生活

18、參與城鄉規劃,共創和諧社會

篇二:城鄉規劃法宣傳標語

1、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搞好城鄉規劃工作。

2、科學制定城鄉規劃,合理進行城鄉建設。

3、城鄉統籌,合理布局,節約土地,集約發展。

4、遵守城鄉規劃,服從規劃管理。

5、加強規劃管理,改善人居環境。

  ?6、認真學習貫徹城鄉規劃法,依法規范城鄉建設秩序。

7、在規劃區內進行建設活動,必須遵守城鄉規劃法。

8、加強城鄉規劃管理,促進城鄉協調發展。

9、大力加強城鄉規劃管理,積極推進城鎮化進程。

10、加強城鄉規劃管理,協調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生活環境。 城鄉規劃是建設和管理城市的重要依據和基本手段。

11、維護城鄉規劃的嚴肅性,自覺遵守城鄉規劃。

12、認真執行規劃法規,嚴格實施規劃管理。

13、加大規劃執法力度,創造優美人居環境。

14、城鄉規劃區內的土地利用和各項建設,都必須符合城鄉規劃,服務規劃管理。

15、加強規劃管理,促進城鄉經濟快速、協調和健康發展。

16、貫徹城鄉規劃法,加強管理、協調布局、改善環境、促進城鄉發展。

17、認真貫徹執行城鄉規劃法,嚴厲查處違法建設行為。

18、貫徹執行城鄉規劃法,堅持依法行政,強化服務意識。

19、各類建設活動必須符合城鄉規劃。

20、加強城鄉規劃工作,加快基礎設施建設步伐。

21、充分發揮城鄉規劃統籌協調和綜合調控的作用。

22、貫徹城鄉規劃法,加強管理、協調布局、改善環境、促進城鄉發展。

23、貫徹執行城鄉規劃法,堅持依法行政,強化服務意識。

24、充分發揮城鄉規劃統籌協調和綜合調控的作用。

25、充分發揮規劃的先導和統籌作用,有效調控和引導城鄉發展建設。

26、堅持規劃理念創新、 *** 創新、服務創新、不斷提高城鄉規劃水平。

27、認真學習城鄉規劃法,保護環境資源,促進經濟發展,保障公共利益。

28、認真貫徹執行城鄉規劃法,嚴厲查處違法建設行為。

29、堅持城鄉規劃“ *** 組織、專家領銜、部門合作、公眾參與”的工作方針。

30、參與城鄉規劃,共創和諧社會。

31、全民參與規劃,了解規劃,共同維護城鄉規劃。

32、依法建設光榮,違法建設可恥。

33、拆除違法建筑,建設美好家園。

34、科學制定城鄉規劃,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加強城鄉規劃管理,協調城鄉空間布局。

35、規劃編制公示,規劃實施公開,規劃監督公開、規劃處罰公開。 規劃連著你我他,順利實施靠大家。

36、依法批準的城鄉規劃,未經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37、建設要搞好,規劃要先行;規劃無小事,人人要關心。

篇三:城鄉規劃法宣傳標語

1、認真學習宣傳貫徹城鄉規劃法,依法規范城鄉建設管理秩序。

2、加強城鄉規劃管理,促進城鄉協調發展。

3、全民參與規劃,了解規劃,共同維護城鄉規劃。

4、在規劃區內進行建設活動,必須遵守城鄉規劃法。

5、努力提高規劃的科學性、超前性和民主性,確立規劃的權威性。

6、完善城鄉規劃體系,力求將規劃覆蓋每一寸土地。

7、大力加強城鄉規劃建設,積極推進城鎮化進程。

8、加強城鄉規劃管理,協調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生活環境。

湖北省城鄉規劃條例

之一章 總 則之一條 為科學編制城鄉規劃應當尊重了加強城鄉規劃管理科學編制城鄉規劃應當尊重,統籌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促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推進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全面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以下簡稱《城鄉規劃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在規劃區內進行建設活動,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城鄉規劃,包括城鎮體系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城鎮體系規劃分為省域城鎮體系規劃、跨行政區域城鎮體系規劃、市(縣)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分為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詳細規劃分為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

本條例所稱規劃區,是指城市、鎮、鄉和村莊的建成區以及因城鄉建設和發展需要,必須實行規劃控制的區域。第三條 城市和鎮、鄉應當依照《城鄉規劃法》和本條例編制城市規劃、鎮規劃、鄉規劃。

縣級以上人民 *** 確定需要編制規劃的村莊,應當編制村莊規劃。其他村莊根據發展需要編制村莊規劃,但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鄉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內的村莊,不單獨編制村莊規劃。第四條 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應當按照科學發展的要求,遵循城鄉統籌、合理布局、節約土地、集約發展和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注重保護生態環境,促進資源、能源節約和綜合利用,保護歷史文化遺產,體現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保持傳統風貌,并符合區域人口發展、國防建設、防災減災和公共衛生、公共安全的需要。第五條 城鄉規劃的編制應當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體現主體功能區規劃的要求,并處理好與交通、水利等相關規劃的關系。

城鄉規劃應當采取 *** 組織、部門合作、專家領銜、公眾參與、科學決策的方式編制,并通過本行政區域的主要報刊、廣播電視、網站等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

經依法批準的城鄉規劃必須嚴格執行,不得擅自修改;確需修改的,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和權限進行。第六條 城鄉規劃工作是 *** 的重要職責。各級人民 *** 應當將城鄉規劃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建立健全規劃執行責任追究制度,確保城鄉規劃實行集中統一管理。

各級人民 *** 應當加強城鄉規劃管理機構和人員隊伍建設,將城鄉規劃的編制和管理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鐓^域的城鄉規劃編制經費,由共同的上一級人民 *** 統籌保障。

省人民 *** 對貧困地區、少數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的鎮、鄉、村莊規劃編制經費,予以資金補助。第七條 省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全省的城鄉規劃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鄉規劃管理工作,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城鄉規劃管理的相關工作。

市轄區、各類開發區(園區)不設城鄉規劃管理機構;確需設立的,可由上一級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設置派出機構,具體負責該區域的城鄉規劃管理工作。

鄉、鎮應當明確相關機構或者人員,依法承擔有關城鄉規劃管理工作;縣級以上人民 *** 及其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予以指導和幫助。第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建立由相關管理人員、專家學者和公眾代表組成的城鄉規劃委員會。城鄉規劃委員會受本級人民 *** 委托,就城鄉規劃的重大問題進行審議、審查,提出意見。第九條 鼓勵開展城鄉規劃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和應用先進技術、先進理念,推進城鄉規劃科學化、標準化、信息化。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建立規劃管理信息系統,促進各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保障城鄉規劃的科學制定、有效實施。第十條 城鄉規劃管理實行崗位證書制度,城鄉規劃管理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具體辦法由省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省人民 ***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制定。第二章 城鄉規劃的制定與修改第十一條 省人民 *** 組織編制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報國務院審批。

跨行政區域的城鎮體系規劃和城市群規劃、城市密集區規劃等其他區域性規劃,由共同上一級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編制,報本級人民 *** 審批。武漢城市圈規劃由省有關部門會同城市圈有關城市人民 *** 共同組織編制,按照有關規定審批。

市(縣)域城鎮體系規劃由市(縣)人民 *** 組織編制,報省人民 *** 審批,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省人民 *** 及有條件的市(縣)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適時組織編制城鄉總體規劃,推進城鄉居民點和產業結構、基礎設施以及社會事業的合理布局、科學協調發展,實現城鄉規劃全覆蓋。城鄉總體規劃審查、報批程序按照城市總體規劃有關程序執行。

昆明市城鄉規劃管理技術規定(2016版)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科學編制城鄉規劃科學編制城鄉規劃應當尊重,加強規劃管理,改善城鄉人居環境,實現城鄉規劃設計和規劃管理的規范化和法制化,保障依法實施城鄉規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云南省城鄉規劃條例》、《昆明市城鄉規劃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與技術規范等,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昆明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的城鄉規劃、設計與建設、管理等相關活動,其他各縣(市、區)參照本規定執行。

在城市功能和發展有特殊要求的地段或區域,應當在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或專項規劃中作出特別說明,并按經批準的控制性詳細規劃或專項規劃執行。第三條 昆明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范圍內的歷史文化保護、各項建設和規劃管理應當以批準的保護規劃為依據。第四條 編制各項城鄉規劃和建設工程設計方案應當采用經昆明市人民 *** 批準的統一的獨立坐標系與高程體系。第二章 建設用地規劃管理第五條 本市建設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按照《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50137)執行。

城市建設用地應當遵循“整體規劃,綜合開發,配套建設,集約利用,完善功能,改善環境”的原則合理布局。第六條 建設用地應當依據已批準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確定使用性質,其適建范圍應當符合附表《各類建設用地適建范圍表》的規定。

在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或調整中,可將使用性質互補、環境要求相容且相互間沒有不利影響的用地混合設置。各種使用性質的地上建筑面積應當按用地的混合比例分別計算。

具有多種用途的用地應當以其地面使用的主導建筑性質作為歸類的依據。第七條 地塊開發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按規劃道路紅線圍合的街坊進行整體規劃建設,對不能成街坊整體開發的用地,原則上在同一街坊內整合周邊可開發用地,統一開發建設。

(二)不能成街坊整體開發的商品住宅項目建設地塊面積不得小于6700平方米。非住宅項目建設地塊面積不得小于2000平方米,其中涉及高層建筑開發項目的建設地塊面積不得小于3000平方米。

(三)不能被整合,且地塊面積小于2000平方米或地塊寬度(進深)小于30米的畸零建設用地,不得進行單獨開發,原則上用于公共綠地、城市道路、公益性公共設施和市政設施等的建設。第八條 涉及分期實施、分期審批的建設項目,應當先行編制項目的修建性詳細規劃,確定總體建設控制要求后方可分期實施。第九條 地塊開發強度主要指標應當符合表2-1的規定。

第十條 居住項目中公共服務設施的配建標準在符合國家和省相關規定的同時,還應當滿足表2-2 規定的指標要求。

第十一條 中小學、幼兒園的設置在符合《昆明市中小學幼兒園場地校舍建設保護條例》規定的同時,還應當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中小學、幼兒園應當按照表2-3分級設置科學編制城鄉規劃應當尊重;用地面積不得小于表2-4的規定,建筑面積標準按照國家規范及省相關規定執行。

(二)每所中學的設置規模宜為24-60班,每所小學的設置規模宜為24-48班,每所幼兒園的設置規模宜為9-12班。

第十二條 在商業和商務辦公項目中,應當臨城市道路設置對外開放的公共廁所。每座公共廁所建筑面積不小于60平方米。第三章 建筑間距第十三條 建筑間距在滿足日照、消防、疏散、交通、抗震、環保、安全保密、視覺衛生、工程管線敷設、建筑保護及相關建筑設計規范等要求的前提下,還應當符合表3-1、表3-2的規定。

醫院、療養院、中小學、幼兒園等有日照要求的非居住建筑,在間距控制中視為居住建筑。

位于同一裙房之上的建筑,在計算建筑間距時的建筑高度不扣除裙房的高度。

第十四條 擬建項目內部有日照影響或擬建項目對周邊建筑有日照影響的應當進行日照分析,日照分析應當按附錄三《建設項目日照分析規則》的規定執行。第十五條 居住建筑(包括住宅、宿舍、老年人居住建筑、殘疾人居住建筑等)、醫院、療養院、中小學、幼兒園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有效日照時間應當滿足以下規定:

(一)住宅建筑中每套住宅至少有一個居住空間冬至日滿窗日照的有效時間不少于連續一小時。

(二)宿舍建筑半數以上的居住空間冬至日滿窗日照的有效時間不少于連續一小時。

(三)老年人居住建筑、殘疾人居住建筑的居住空間冬至日滿窗日照的有效時間不少于二小時。

(四)醫院、療養院建筑50%以上的病房和療養室冬至日滿窗日照的有效時間不少于二小時。

(五)中小學普通教室冬至日滿窗日照的有效時間不少于二小時。

(六)幼兒園主要生活用房冬至日滿窗日照的有效時間不少于三小時。

城鄉規劃要求

法律分析科學編制城鄉規劃應當尊重:地方各級人民 *** 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科學編制城鄉規劃應當尊重,量力而行科學編制城鄉規劃應當尊重,尊重群眾意愿科學編制城鄉規劃應當尊重,有計劃、分步驟地組織實施城鄉規劃。. 城鄉規劃法對城鄉建設和發展提出科學編制城鄉規劃應當尊重了一系列的基本要求。. 城市、縣、鎮人民 *** 應當根據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以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近期建設規劃,報總體規劃審批機關備案。. 建設規劃許可制度是城鄉規劃管理的重要制度。.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不得在城鄉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以外作出建設規劃許可。. 建設規劃許可分為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十四條 城市人民 *** 組織編制城市總體規劃。

直轄市的城市總體規劃由直轄市人民 *** 報國務院審批。省、自治區人民 *** 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城市的總體規劃,由省、自治區人民 *** 審查同意后,報國務院審批。其他城市的總體規劃,由城市人民 *** 報省、自治區人民 *** 審批。

第十五條 縣人民 *** 組織編制縣人民 *** 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報上一級人民 *** 審批。其他鎮的總體規劃由鎮人民 *** 組織編制,報上一級人民 *** 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