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規劃包括什么
城鄉規劃是各級 *** 統籌安排城鄉發展建設空間布局,保護生態和自然環境,合理利用自然資源,維護社會公正與公平的重要依據,具有重要公共政策的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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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規劃是城市 *** 關于城市發展目標的決策,因此盡管各國由于社會經濟體制、城市發展水平、城市規劃的實踐和經驗的不同,城市規劃的工作步驟、階段劃分與編制 *** 也就不盡相同,但基本上都按照由抽象到具體,從戰略到戰術的層次決策原則進行。
城鄉規劃是一個綜合性學科,涉及城鄉規劃、城市規劃、區域規劃、旅游規劃、建筑設計、風景園林、農業經濟、生態環保、水利工程等專業。
城市規劃包括什么
城市規劃包括城鄉規劃編制有哪些:
(1)設市城市應當編制市域城鎮體系規劃,縣(自治縣、旗)人民 *** 所在地城鄉規劃編制有哪些的鎮應當編制縣域城鎮體系規劃。市域和縣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內容包括:分析區域發展條件和制約因素,提出區域城鎮發展戰略,確定資源開發、產業配置和保護生態環境、歷史文化遺產的綜合目標;預測區域城鎮化水平,調整現有城鎮體系的規模結構、職能分工和空間布局,確定重點發展的城鎮;原則確定區域交通、通訊、能源、供水、排水、防洪等設施的布局;提出實施規劃的措施和有關技術經濟政策的建議。
⑵ 確定城市性質和發展方向,并劃定城市規劃區范圍;
⑶ 提出規劃期內城市人口及用地發展規模,確定城市建設與發展用地的空間布局、功能分區,以及市中心、區中心位置;
⑷ 確定城市對外交通系統的布局以及車站、鐵路樞紐、港口、機場等主要交通設施的規模、位置,確定城市主、次干道系統的走向、斷面、主要交叉口形式,確定主要廣場、停車場的位置、容量;
⑸ 綜合協調并確定城市供水、排水、防洪、供電、通訊、燃氣、供熱、消防、環衛等設施的發展目標和總體布局;
⑹ 確定城市河湖水系的治理目標和總體布局,分配沿海、沿江岸線;
⑺ 確定城市園林綠地系統的發展目標及總體布局;
⑻ 確定城市環境保護目標,提出防治污染措施;
⑼ 根據城市防災要求,提出人防建設、抗震防災規劃目標和總體布局;
⑽ 確定需要保護的風景名勝、文物古跡、傳統街區,劃定保護和控制范圍,提出保護措施,歷史文化名城要編制專門的保護規劃;
⑾ 確定舊區改建、用地調整的原則、 *** 和步驟,提出改善舊城區生產、生活環境的要求和措施;
⑿ 綜合協調市區與近郊村莊、集鎮的各項建設,統籌安排近郊區村莊、集鎮的居住用地、公共服務設施、鄉鎮企業、基礎設施和菜地、園地、牧草地、副食品基地、劃定需要保留和控制的綠色空間;
⒀ 進行綜合技術經濟論證,提出規劃實施步驟、措施和 *** 的建議;
⒁ 編制近期建設規劃,確定近期建設目標、內容和實施部署。
我國現行的城市規劃編制體系由什么層次的規劃組成?
我國現行城市規劃編制體系包括:城鎮體系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
其中城鎮體系規劃主要包括全國城鎮體系規劃和省域城鎮體系規劃
城市規劃、鎮規劃分為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
詳細規劃又可以分為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
城鄉規劃中法定規劃類型有哪些?
城鄉規劃是一個綜合性學科,涉及城鄉規劃、城市規劃、區域規劃、旅游規劃、建筑設計、風景園林、農業經濟、生態環保、水利工程等專業。
一.城鄉規劃包括:
1. 城鎮體系規劃
2.城市規劃.
3.鎮規劃
4.鄉規劃
5.村莊規劃
二. 城市規劃和鎮規劃包括:
1. 詳細規劃
2.總體規劃
三.詳細規劃包括:
1.控制性詳細規劃
2.修建性詳細規劃
城鄉規劃專業培養具備城市規劃、城市設計等方面的知識,能在城市規劃設計、城市規劃管理、決策咨詢、房地產開發等部門從事城市規劃設計與管理,開展城市道路交通規劃、城市市政工程規劃、城市生態規劃、園林游憩系統規劃,并能參與城市社會與經濟發展規劃、區域規劃、城市開發、房地產籌劃以及相關政策法規研究等方面工作的城市規劃學科高級工程技術人才。
拓展內容:
城市規劃是一門自古就有的學問,每個民族都有其獨特的知識組成。?城市規劃(Urban?Planning)研究城市的未來發展、城市的合理布局和綜合安排城市各項工程建設的綜合部署,是一定時期內城市發展的藍圖,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城市建設和管理的依據,也是城市規劃、城市建設、城市運行三個階段管理的龍頭。
1、總體規劃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性、綱領性、綜合性規劃,是編制本級和下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以及制定有關政策和年度計劃的依據,其他規劃要符合總體規劃的要求。
2、專項規劃是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特定領域為對象編制的規劃,是總體規劃在特定領域的細化,也是 *** 指導該領域發展以及審批、核準重大項目,安排 *** 投資和財政支出預算,制定特定領域相關政策的依據。
3、區域規劃是以跨行政區的特定區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為對象編制的規劃,是總體規劃在特定區域的細化和落實。跨省(區、市)的區域規劃是編制區域內省(區、市)級總體規劃、專項規劃的依據。
4、國家總體規劃、省(區、市)級總體規劃和區域規劃的規劃期一般為5年,可以展望到10年以上。市縣級總體規劃和各類專項規劃的規劃期可根據需要確定。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 城鄉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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