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 *** 關于公布確需保留的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

一、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1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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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項目名稱 實施機關 1挖取沙石、土方等活動的規劃批準 市規劃局 2營業性演出內容核準 市文化局 3在古建筑內安裝電器設備審批 市文化局 4在古建筑內設置生產用火審批 市文化局 5廣告經營資格發布資格審批 市工商局 6商品交易市場登記證 市工商局 7

發票領購資格審核

 市地稅局

 市國稅局 8

建立收支憑證粘貼簿、進貨銷貨登記簿或者使用稅控

裝置的審批 市地稅局

 市國稅局 9計劃生育統計調查審批市人口計生委10建設二次供水設施批準 市水務局 11深圳、珠海經濟特區邊境管理區通行證核發 市公安局 二、調整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76項)

(一)調整為市級部門及時轉報省或國家審批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37項)

序號項目名稱 實施機關 1借用國外貸款項目審批 市財政局 2煤炭經營資格證市中小企業局3煤炭生產許可證市中小企業局4律師執業審核 市司法局 5律師事務所設立審核登記 市司法局 6律師事務所分所設立審核登記 市司法局 7公證機構設立審批 市司法局 8公證員執業審批 市司法局 9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準 市司法局 10司法鑒定人核準 市司法局 11司法鑒定機構設立 市司法局 12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市林業園林局13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申請及變更審核 市商務局 14護士執業登記注冊 市衛生局 15建筑業企業資質 市建委 16建設工程勘察設計企業資質 市建委 17工程監理企業資質 市建委 18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 市建委 19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市建委 20城市規劃編制單位資質 市規劃局 21商品糧基地水利工程年度投資計劃 市水務局 22廣播電視設備器材入網認定 市廣電局 23接收衛星傳送的境外電視節目審核 市廣電局 24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審核 市廣電局 25廣播電視節目 *** 經營單位審核 市廣電局 26互聯網等信息 *** 傳播視聽節目審核 市廣電局 27經營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業務審核 市廣電局 28開辦廣播電視有線數字付費頻道業務的審核 市廣電局 29設立廣播電視站審核 市廣電局 30統計人員上崗資格認定 市統計局 31藥品零售企業《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32導游證核發 市旅游局 33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核準 市房管局 34

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資格證書和生產經營單位安

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書 市安監局

 35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 市安監局 36危險化學品從業人員上崗資格證 市安監局 37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許可證 市安監局 

(二)下放管理層級,調整為區(市)縣部門實施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27項)

序號項目名稱 實施機關 1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審查 區(市)縣科技局 2專利廣告出證許可 區(市)縣科技局 3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職務適任證書核準和中華人民共

和國船舶更低配員證書核準 區(市)縣交通局

 4動物、動物產品運載工具消毒證核發區(市)縣農業部門5動物免疫標識(證)核發區(市)縣農業部門6建設項目用地預審 區(市)縣國土局 7農用地轉用方案、土地征收方案初審 區(市)縣國土局 8

集體建設用地(含農村村民住宅用地、鄉鎮企業、公

共設施、公益事業用地)審核 區(市)縣國土局

 9農藥經營人員上崗證核發 區(市)縣旅游局 10生產林木種子的許可 區(市)縣林業局 11經營林木種子的許可 區(市)縣林業局 12酒類批發許可 區(市)縣糧食局 13國家名白酒零售批準 區(市)縣糧食局 14設立文藝表演團體許可 區(市)縣文化局 15設立娛樂場所許可 區(市)縣文化局 16音像制品經營許可 區(市)縣文化局 17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執業許可 區(市)縣衛生局 18閑置、拆除污染防治設施審批 區(市)縣環保局 19排污許可證 區(市)縣環保局 20群眾參與廣播電視直播節目的審批 區(市)縣廣電局 21合伙企業營業執照 區(市)縣工商局 22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 區(市)縣工商局 23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區(市)縣工商局 24戶籍在蓉的歸僑僑眷(港澳同胞眷屬)身份確認 區(市)縣僑辦 25

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危害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

觀測環境保護的審核 區(市)縣地震局

 26對發票使用和管理的審批和印花稅票代售許可 區(市)縣稅務局 27 *** 、復制國家秘密載體定點單位認定 區(市)縣保密局 

(三)調整為無服務對象暫時凍結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6項)

序號項目名稱 實施機關 1鐵輪車、履帶車上路行駛審批 市公安局 2

水上拖帶大型設施和移動式平臺及拖放竹木等物體核

準 市交委

 3防止船舶污染水域作業審批 市交委 4對新建或遷建100千瓦以上農村機電提灌站的審批 市農委 5

醫療機構開展醫療氣功活動審批和從事醫療氣功人員

資格認定 市衛生局

 6急救站設置審批 市衛生局 

(四)轉變管理方式,調整為行政機關日常監督管理措施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6項)

序號項目名稱 實施機關 1煤炭經營資格證年檢市中小企業局2煤炭生產許可證年檢市中小企業局3水利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預審 市水務局 

 4

權限內的水庫大壩竣工驗收及管理和保護范圍內修建

碼頭、魚塘批準,蓄滯洪區避洪設施建設審批和占用

農業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設施審批

 市水務局

5核發植物檢疫證 市農委 6食品廣告證明 市衛生局 

規劃資質種類

城市規劃編制單位資質分為甲、乙、丙三級。

一、甲級城市規劃編制單位標準:

(一)具備承擔各種城市規劃編制任務的能力;

(二)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占全部專業技術人員的比例不低于20%取消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其中高級城市規劃師不少于4人取消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具有其他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4人;具有中級技術職稱的城市規劃專業人員不少于8人取消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其他專業的人員不少于15人;

(三)達到國務院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技術裝備及應用水平考核標準;

(四)有健全的技術、質量、經營、財務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執行;

(五)注冊資金不少于80萬元;

(六)有固定的工作場所,人均建筑面積不少于10平方米。

甲級城市規劃編制單位承擔城市規劃編制任務的范圍不受限制。

二、乙級城市規劃編制單位資質標準:

(一)具備相應的承擔城市規劃編制任務的能力;

(二)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占全部專業技術人員的比例不低于15%,其中高級城市規劃師不少于2人,高級建筑師不少于1人、高級工程師不少于1人;具有中級技術職稱的城市規劃專業人員不少于5人,其他專業人員不少于10人;

(三)達到省、自治區、直轄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技術裝備及應用水平考核標準

(四)有健全的技術、質量、經營、財務、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執行;

(五)注冊資金不少于50萬元;

(六)有固定工作場所,人均建筑面積不少于10平方米。

乙級城市規劃編制單位可以在全國承擔下列任務:

(一)20萬人口以下城市總體規劃和各種專項規劃和編制(含修訂或者調整);

(二)詳細規劃的編制;

(三)研究擬定大型工程項目規劃選址意見書;

三、丙級城市規劃編制單位資質標準:

(一)具備相應的承擔城市規劃編制任務的能力;

(二)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20人,其中城市規劃師不少于2人,建筑、道路交通、園林綠化、給排水等專業具有中級技術職稱的人員不少于5人;

(三)有健全的技術、質量、財務、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執行;

(四)達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技術裝備及應用水平考核標準;

(五)注冊資金不少于20萬元;

(六)有固定的工作場所,人均建筑面積不少于10平方米。

擴展資料:

《城市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定》經2000年12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第35次部常務會議通過,2001年1月2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 第84號發布。

該《規定》分總則、資質等級與標準、資質申請與審批、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6章36條。

2012年7月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12號發布 《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定》,該《規定》第43條決定,廢止原建設部2001年1月23日發布的《城市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定》。

參考資料:城市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定 百度百科

重慶市人民 *** 關于取消或調整第四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

 重慶市人民 *** 令

(第160號)

《重慶市人民 *** 關于取消或調整第四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已經市人民 *** 審議通過,現予發布施行。

 市長  ***

二00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重慶市人民 *** 關于取消或調整第四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

為了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進一步創新行政管理體制,促進 *** 職能轉變,創建服務型 *** ,根據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精神,市 *** 決定,取消或調整一批不適應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需要的行政審批項目,共計125項,其中取消97項,調整28項(目錄附后)。

 第四批取消或調整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125項)

序號 項 目 名 稱 處 置 方 式實施部門1取水許可證年審取消市水利局2重慶市學生軍訓基地審批取消市 教 委3國家二類(省級)職業技能競賽審批取消 市勞動保障局 4

防盜安全門生產登記

取消

 市

 公

 安

 局 5防盜保險柜(箱)生產登記取消 6

受理申請港澳商務簽注有效期在1年以下的

企業或經營單位的備案取消

7

水域龍舟競渡、體育競賽、大型渡江游泳許

可取消

8出租房屋登記核準取消 9犬只準養的審批及收費取消 10危險物品購運證(放射性)取消 11單位公章管理卡取消 12水域服務業登記備案取消 13船民變更從業單位后辦理變更登記取消 14舊機動車交易特種行業許可取消 15

美術品展覽、展銷活動的審批

取消

 市

 文

 化

 局 16改建、遷建、拆除營業性演出場所的審批取消 17農村16毫米電影片發行放映審批調整,改為備案 18

占用非營業性演出場所舉辦營業性演出活動

的審批調整,下放區縣(自治

縣、市)

19獸藥制劑許可證取消市農業局20乳品加工廠建廠審批取消 21

藥品包裝用材料、容器注冊審批

取消

 市

 藥

 監

 局 22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登記取消 23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年檢取消 24成立國內婚姻介紹機構審批取消市民政局25社會團體刻制印章審批取消 26民辦非企業單位刻制印章審批取消 27

在革命烈士紀念建筑物保護單位范圍內進行

其他建設工程審批取消

市民政局

28舉辦社會福利性募捐義演核準取消 29收容站(點)的審批取消 30

執照復印件加蓋原登記主管機關公章的審批

取消

 市

 工

 商

 局 31民用航空器設計、生產、維修企業審批取消 32企業登記 *** 人員資格核準取消 33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銷售審批取消 34商標印制單位證書(印制商標單位審批)取消 35商標印制單位證書驗證取消 36

商標印制業務管理人員資格證書(商標印制

業務管理人員資格核準)取消

37酒類廣告審批取消 38境內企業在香港發布廣告指定 *** 公司審批取消 39設置廣告顯示屏審批取消 40廣告專業技術資格核準取消 41房地產廣告備案取消 42合同鑒證取消 43糧食收購證取消 44

經紀從業人員資格核準

調整,由經紀人協會發

45進口汽車銷售備案取消 46“打假 *** 、消費者滿意街”命名取消 47沒收違法走私汽車、摩托車證明書核發取消 48市場登記證取消 49

交通(公路、水運)工程質量監督人員資質

考核和發證

取消

 市

 交

 委 50公路工程試驗檢測人員資格考核及發證取消 51公路工程施工企業資信登記取消 52公路、水運監理工程師資格評審取消 53

從事危險貨物作業的碼頭資質核準

取消

 市

 交

 委 54

國內水運企業(含合資、合作水運企業及服

務企業)更名和注銷許可取消

55

國內水運企業增減船舶運力(客船、危險品

船、進口二手船除外)國際船舶進入國內市

場審批取消

56

化工企業質檢機構認證

取消

 市

 經

 委 57易制毒化學物品生產許可調整,改為登記 58煤炭工業重大項目建設初審調整,改為日常工作 59

專業技術人員申請晉升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審

核(直管煤炭企業事業單位)調整,改為日常工作

60

礦山工程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政工中級職務資

格評審確認調整,改為日常工作

61

散裝水泥資金預、決算批復

取消

 市

 財

 政

 局 62

國外贈款項目執行機構向贈款受益方收取管

理費的審批取消

63外國 *** 貸款項目轉貸銀行的審批取消 64

契稅減免稅額超過10萬元的審批

調整,下放區縣(自治

縣、市)

65

耕地占用稅減免審批

調整,下放區縣(自治

縣、市)

66企業內部財務管理辦法備案取消 67工資宏觀調控審批取消 68經營者年薪制審批取消 69

外國組織和個人根據有關文化交流協定利用

檔案審批

取消

 市

 檔

 案

 局 70資產與產權變動的國有企業檔案處置審批取消 71

已到開放期限無需繼續保密或控制使用的檔

案開放審批取消

72

國家檔案館無合法繼承者的寄存檔案開放審

批取消

73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省公司制定的檔案管理辦

法審批取消

74建立企業檔案館審核取消 75公布非國家所有檔案的審核取消 76

企業檔案館申報登記

取消

 市

 檔

 案

 局 77成立企業檔案館備案取消 78

中國科學院、中國社會科學院、教育部直屬

的院校成立檔案館備案取消

79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各級公司制定的檔案管理

實施細則備案取消

80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公司各級公司制定的具

體檔案管理實施辦法備案取消

81

各級組織、人事部門制定的檔案管理實施辦

法或工作細則備案取消

82

省級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制定具體檔案

管理實施辦法備案取消

83

各級技術監督部門制定檔案管理實施細則備

案取消

84交通檔案銷毀清冊備案取消 85

查處違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案件備

案取消

86

特大城市范圍以外的城鎮控規審批

調整,下放區縣(自治

縣、市)

 市

 規

 劃

 局 87

特大城市范圍以外區縣(自治縣、市) ***

所在城鎮建制鎮(含歷史文化名鎮和中心

鎮)的總規審批調整,下放區縣(自治

縣、市)

88

特大城市范圍以外的各城市分區規劃審批

調整,下放區縣(自治

縣、市)

89

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核心景區外符合批準的

修建性詳規的非重大建設項目的規劃審批和

市級風景名勝區核心景區外的非重大建設項

目的審批調整,下放區縣(自治

縣、市)

90

遠郊區縣(自治縣、市)基本建設技術改造

在1億元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房地產開發

在5000萬元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調整,下放區縣(自治

縣、市)

91城市規劃編制單位資質年檢調整,改為每兩年1次 92

城市園林綠化工程驗收

取消

 市

 園

 林

 局 93

公園、游園、綠化廣場和城市道路綠化的園

林綠化建設項目設計方案審批取消

94游樂園規劃建設選址審核取消 95

審批使用以工代賑資金項目

調整,下放區縣(自治

縣、市)市 計 委

96

城市雕塑 *** 資格審批

取消

 市

 建

 委 97

市級以上風景名勝區建(構)筑物建設的審

批取消

98建筑材料、設備登記備案取消 99

遷移、拆除道路照明設施許可

取消

 市

 市

 政

 委 100車輛清洗站運營許可取消 101戶外燈飾設置許可取消 102城市供水企業資質審查取消 103

月均用水量6000立方米以上建設項目節水設

施設計方案審批許可和新增用水方案審批許

可取消

104

衛生用品審批

調整,改為備案

 市

 衛

 生

 局 105醫用氧艙購置批準書取消 106強化食品審批取消 107特殊營養食品審批(加藥食品)取消 108輻照食品初審取消 109保健食品初審取消 110

外商投資企業預約用地登記

取消

 市

 國

 土

 房

 管

 局 111

城市房屋拆遷許可

調整,部分下放區縣

(自治縣、市)

112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資質審批調整,由行業協會管理 113房地產中介機構年檢取消 114房地產中介機構備案取消 115物業管理企業資質年檢取消 116地質勘查單位資格核準調整,改為注冊登記 117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單位資質證書審批

調整,改變管理方式

 市

 國

 土

 房

 管

 局 118礦業權評估機構資格認定調整,改變管理方式 119白蟻防治單位資質審批調整,由行業協會管理 120物業管理企業資質審批調整,改變管理方式 121城市危險房屋安全鑒定人員資格核準調整,改變管理方式 122白蟻防治人員崗位證書核準調整,由行業協會管理 123食鹽 *** 批發許可證年檢取消市鹽務局124技術合同認定登記調整,行業協會管理市 科 委125

企業人員流動調動審批

調整,只保留“企業跨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

員調動和政策安置性調

動審批”。市人事局

辦理國土空間規劃資質,城鄉規劃編制單位甲級資質需要什么條件?

辦理國土空間規劃,城鄉規劃編制單位甲級資質的單位需要具備以下的條件:

1.有法人資格;

2.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城鄉規劃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4人,具有其他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4人(其中建筑、道路交通、給排水專業各不少于1人);具有城鄉規劃專業中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8人,具有其他專業中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15人;

3.注冊規劃師不少于10人;

4.具備符合業務要求的計算機圖形輸入輸出設備及軟件;

5.有4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場所,以及完善的技術、質量、財務管理制度。

6.乙級城鄉規劃編制單位申請資質升級核定的,需取得乙級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證書滿2年。

城鄉規劃編制資質證書有效期延續

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城鄉規劃編制單位需要延續資質證書有效期取消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的,應當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申請辦理資質延續手續。

法律依據取消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十四條城市人民 *** 組織編制城市總體規劃。

直轄市的城市總體規劃由直轄市人民 *** 報國務院審批。省、自治區人民 *** 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城市的總體規劃,由省、自治區人民 *** 審查同意后,報國務院審批。其取消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他城市的總體規劃,由城市人民 *** 報省、自治區人民 *** 審批。

第十五條縣人民 *** 組織編制縣人民 *** 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報上一級人民 *** 審批。其他鎮的總體規劃由鎮人民 *** 組織編制,報上一級人民 *** 審批。

第十六條省、自治區人民 *** 組織編制的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縣人民 *** 組織編制的總體規劃,在報上一級人民 *** 審批前,應當先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的審議意見交由本級人民 *** 研究處理。

鎮人民 *** 組織編制的鎮總體規劃,在報上一級人民 *** 審批前,應當先經鎮人民代表大會審議,代表的審議意見交由本級人民 *** 研究處理。

規劃的組織編制機關報送審批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或者鎮總體規劃,應當將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或者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審議意見和根據審議意見修改規劃的情況一并報送。

第十七條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的內容應當包括:城市、鎮的發展布局,功能分區,用地布局,綜合交通體系,禁止、限制和適宜建設的地域范圍,各類專項規劃等。

規劃區范圍、規劃區內建設用地規模、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農田和綠化用地、環境保護、自然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以及防災減災等內容,應當作為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的強制性內容。

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的規劃期限一般為二十年。城市總體規劃還應當對城市更長遠的發展作出預測性安排。

青島市人民 *** 關于保留和取消市級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

青島市人民 *** 令

(第175號)

《青島市人民 *** 關于保留和取消市級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已于2004年12月14日經市人民 *** 第1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長 夏耕

二00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青島市人民 *** 關于保留和取消市級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國務院和省 *** 的統一部署,我市對市一級行政審批事項進行了全面清理。現決定保留行政許可349項,取消行政許可128項。對保留的行政許可事項,各有關行政機關和組織應當依法規范行政許可行為,對實施行政許可的依據、條件、程序、期限等向社會公示,并嚴格依法實施。對于取消的行政許可事項,各有關行政機關和組織不得再予實施,但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措施,切實加強后續監督和管理。本決定公布之日后由法律法規新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市 *** 不再另行公布,各有關行政機關和組織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實施。

附件:

^^保留和取消的行政許可事項目錄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一、保留事項(5項)

1.地方企業債券發行

2.權限內固定資產投資(企業投資、外商投資、境外投資)項目核準

3.廢金屬回收企業登記

4.新增、更新或改造鍋爐等大型用能設備擴大容量

5.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及股本變更登記審核

 二、取消事項(2項)

1.非銀行IC卡生產與發行

2.調(遷)入市內四區及高新區人員(含應屆大中專畢業生)落戶

 市鹽務局

 一、保留事項(1項)

食鹽零售許可

 二、取消事項(1項)

經營食鹽批發企業、制鹽企業審核

 市糧食局

保留事項(1項)

糧食收購許可

 市教育局

 一、保留事項(7項)

1.市管民辦學校的設立、變更、解散及分立、合并

2.高中階段學校、市區初中學校教師資格認定

3.市內四區初中學校學生免學、緩學

4.利用互聯網實施遠程學歷教育的教育網校審批

5.專科以下(不含專科)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審批

6.市轄區范圍舉辦國際教育展覽審批

7.市管民辦學校聘任校長核準

二、取消事項(2項)

1.市屬高校第二專業專科學歷教育學員入學資格

2.市管民辦學校人員待遇和印章式樣

市科學技術局

取消事項(4項)

1.主辦國際科技會議或展覽

2.民營科技企業認定

3.市屬科研機構及中外合資研究開發機構設立、變更

4.技術貿易機構認定登記

市公安局

一、保留事項(16項)

1.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安全審查

2.使用、運輸、購買爆炸物品安全許可

3.舉行 *** 、 *** 、 *** 許可

4.大型群眾文化體育活動安全許可

5.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

6.金融機構安全防范設施建設方案審批及工程驗收

7.公章刻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

8.煙花爆竹臨時銷售許可

9.易制毒化學品購用證明核發

10.設立臨時停車場審批

11.郵政局(所)安全防范設施設計審核及工程驗收

12.辦理劇毒化學品購買證、運輸證

13.典當業特種行業審核(包括典當業變更、注銷)

14.市區燃放煙花爆竹審核

15.邊境管理區通行證核發

16.公共安全技術防范產品生產、銷售審批

二、取消事項(8項)

1.拍賣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

2.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經銷許可

3.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務機構資格認定

4.技防工程三級及臨時設計、施工資質審批

5.刻字業從業人員培訓

6.旅館業店簿登記員培訓

7.保安員資格證書核發

8.聘請外國文教專家單位資格審核

市公安邊防支隊

保留事項(4項)

1.出海船民證、船舶戶口簿、船舶邊防登記簿核發

2.合資船船員登輪證、登陸證核發

3.臺灣居民登陸證核發

4.對臺勞務人員登輪作業證核發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一、保留事項(4項)

1.機動車臨時通行許可

2.機動車駕駛許可

3.機動車臨時入境登記

4.機動車延緩報廢審批

二、取消事項(3項)

1.占用、挖掘道路和跨越、穿越道路架設、增設管線設施許可

2.公共停車場開辦許可

3.停車場設計方案審核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

一、保留事項(2項)

1.外國人、臺港澳居民通行、居留、準遷、出入境、旅行、暫住證核發

2.公民因私出國護照及內地居民往來臺、港、澳通行證核發

二、取消事項(1項)

開辦涉外賓館許可

市公安消防局

一、保留事項(3項)

1.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 *** 、焰火晚會、燈會等群眾性活動及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審查

2.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資格

3.建筑工程消防設計防火審核、建筑工程消防驗收審核

二、取消事項(4項)

1.電、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人員資格認定

2.企業專(兼)職消防人員資格培訓

3.易燃易爆特種崗位人員資格認定

4.消防設施設計、安裝、維修、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