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土地林地變更程序

土地使用權變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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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由用地者填寫變更土地登記申請書,說明變更依據和變更內容,同時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一)因土地有償出讓、 *** 引起國有土地使用權轉移的,應提交出讓、 *** 合同及有關批準文件。

(二)用出讓、 *** 獲得的土地使用僅進行抵押、或因抵押終止引起權利消失的,應提交抵押合同和有關批準文件。

(三)因買賣、 *** 地上建筑物、附著物引起土地使用權轉移的,應提交地上變更后的房屋所有權證書等。

(四)因繼承地上附著物引起土地使用權轉移的,應提交地上建筑物的建筑物產權證明及公證機關有關繼承權的公證書。

(五)機構調整、企業兼并等引起土地權屬變更的,應提交有關領導部門的批準文件和原土地證書。

(六)因處分抵押財產引起土地使用權轉移的應提交有關的證明文件。

(七)商品房預售,預售人應在預售合同簽定后三十日內,將預售合同報土地座落區縣土地管理部門備案。

(八)劃撥土地使用權依法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應提交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出讓金繳納憑證及原土地證書。

(九)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和土地他項權利者更改名稱、地址的,應提交有關證明文件和原土地證書。

(十)國有土地的用途發生變更的,應提交土地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和原土地證書。

擴展資料

變更注意事項:

1、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土地使用證的變更

涉及到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證變更的,需要召開村民代表大會征得成員同意。

2、農村承包地土地經營權證的變更

由于農村承包地土地經營權證的 *** 不限定對象身份,因此需要經過發包方和村集體成員的同意才行。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土地登記辦法

2022年廣東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新辦需要什么條件

廣東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證書由廣東林學會頒發印制,新辦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只能從丙級辦起,丁級僅限林業基層組織辦理,辦理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的條件如下:

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標準:

一、符合甲級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條件且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可申請甲A級資質,其他的只能申請甲B級資質:

(一)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務不少于20年。

(二)注冊資金不低于500萬元(事業單位除外)。

(三)專職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務的技術人員不少于80人。

(四)近5年內主持或者獨立承擔第七條第(五)款規定的7個類別以上的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務。

二、乙級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務應不少于5年。

(二)注冊資金不低于150萬元(事業單位除外)。

(三)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必要的專業設備。

(四)專職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務的技術人員不少于15人,相關技術人員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不少于30%,聘用專職退休專業技術人員不多于10%。

(五)近5年內主持或獨立承擔下列5個類別以上的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務。

1.森林資源規劃設計調查;

2.省級林業生態建設工程檢查驗收;

3.森林分類區劃界定;

4.林業數表編制;

5.野生動物或者野生植物調查監測;

6.濕地資源或者荒漠化(沙化、石漠化)土地調查監測;

7.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報告編制;

8.國家或者省級重點林業生態建設工程實施方案編制;

9.制定森林資源調查、監測和評價的相關標準。

三、 丙級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注冊資金不低于50萬元(事業單位除外)。

(二)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必要的專業設備。

(三)林業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且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工作3年以上的相關技術人員不少于50%,聘用專職退休專業技術人員不多于10%。

怎么辦林權證呀,要那些手續

林權權利人提出初始登記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林權登記申請表;

(二)個人身份證明、法人或者其林業資質證書變更他組織林業資質證書變更的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法定 *** 人或者委托 *** 人的身份證明和載明委托事項和委托權限的委托書;

(三)申請登記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權屬證明文件;

(四)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林業主管部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它有關文件。

林權權利人提出變更和注銷登記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林權登記申請表;

(二)林權證;

林權依法變更或者滅失的有關證明文件

林權登記發證的程序:

各級人民 *** 的林業主管部門是林權登記申請的受理機關并依法履行相應職責。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在接受林權權利人的登記申請后,首先要對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查,經審查認為申請材料符合《森林法》及其實施條例、《農村土地承包法》、《林木和林地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等規定的,應當予以受理;

認為不符合規定的,應當向申請人說明不受理的理由或者要求林權權利人補充材料。

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對已經受理的登記申請,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在森林、林木和林地所在地進行公告。公告期為30天。

在公告期內,有關利害關系人如對登記申請提出異議,登記申請受理機關應當對其所提出的異議進行調查核實。

如有關利害關系人提出的異議主張合法有效,屬于林權權屬爭議的,應暫停登記申請的受理并移交權屬爭議調處機關處理后,依據處理結果,再重新受理;屬于申請人侵權的,應停止受理,并通知申請人。如有關利害關系人提出的異議主張無效的,應繼續受理。

公告期滿后,需要進一步受理的,申請機關應組織有資質的林業調查隊伍,現地核實申請登記的林地所有權權利人、林地使用權權利人、森林或林木所有權權利人、森林或林木使用權權利人;

林地及其地上林木坐落位置、小地名、所在林班和小班、林地面積、主要樹種、林木株數、林種、林地四至等是否準確,申請材料中的權屬證明材料是否合法有效,有關圖件中標明的界樁、明顯地物標志、界線是否與實際相符合。

經現地核實后,數據準確、權屬合法有效、圖件符合實際的,申請受理機關應當自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報請同級人民 *** 予以林權登記并核發林權證書。否則,申請受理機關應當以書面形式向提出登記申請人告知不予登記的理由。

地方各級人民 *** 應對同級林業主管部門報請予以林權登記并核發林權證的請示進行審查、核準,防止出現重復林權登記或林地與耕地、草地、使用水面等登記發證重疊情況,經審查、核準無誤的,準予登記并及時核發林權證。

地方各級人民 *** 的審查、核準程序是林權發證的必需履行的程序,林權證內的發證機關蓋章處只有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或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蓋章后生效,使用其他印章是無效的。

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以及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 *** 核發林權證的,登記機關應當將核發林權證的情況通知有關地方人民 *** 。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林權證